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须知

户证服务 |2014-07-02 09:55:19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 |评论:0

 
一、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二、所需提供材料:
1.《户口簿》;
2.原申领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证(没办证的除外);
3.申领人携带经二代证数字相片质量检测平台检测合格的相片回执和两张二代证照片。
三、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的有关文件规定,公安机关对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对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对于丢失或损坏一代证首次要求办理二代证的,收取20元的工本费。
 
申领第二代临时居民身份证
一、申请条件
1.已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了申领、换领、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申请手续;
2.在申办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2至3个月的时限内急需使用证件的;
3.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已失效或未曾办理的。
二、所需提供材料:
1.写申领临时身份证书面申请后到保卫处户籍室加注意见,
2.户口簿(属集体户教工或学生的需凭教职工证或学生证、图书借阅证到保卫处户籍室借出本人的的户口卡及复印首页;
3.两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标准黑白相片及光盘。
三、办证地点:天河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瘦狗岭路613号),电话:87502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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