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师党委〔2008〕35号
关于调整保卫武装部(处)的人民武装工作职能的决定
各院系、各部处、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将保卫武装部(处)的人民武装工作成建制剥离,与学生工作部(处)合署办公。调整后的机构名称为: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
原属保卫武装部(处)的6个(含1名处级干部职数)人民武装工作编制一并划转学生工作部(处)。
中共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ОО八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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