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处、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2019年广东省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方案》的精神和要求,为做好寒假期间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校园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各单位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校园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强化主体责任落实,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担负起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全力抓好今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全面开展自查,坚决整改火灾隐患。各单位要针对冬季火灾特点,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的要求,对照《消防安全单位自查、检查登记表》(附件),在寒假前认真组织开展一次火灾隐患排查,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状况。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和火灾隐患,要列出清单和时间表,逐一整改。
自查结束后,各单位请于2020年2月24日前将盖公章的自查表格扫描件发送至zhoujian@m.scnu.edu.cn。学校有关部门将适时对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三、加强重点防范,确保假期消防安全。寒假期间,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进一步强化学生宿舍、饭堂、实验室、图书馆、办公场所、课室大楼、商铺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到不留死角、不留漏洞,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附件:消防安全单位自查、检查登记表
校长办公室
保卫处
202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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