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集体户师生户籍办理程序

户证服务 |2014-07-02 09:45:57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 |评论:0
       华南师范大学集体户师生的户口由保卫处户籍室代管。户籍室于新生入学及毕业生毕业期间统一办理学生户口迁入、迁出手续,其它时间属个人需使用户口办理各种事宜的,则由教职工或学生本人到户籍室借出本人的户口卡到相应的部门办理。    

   户口卡借出与归还程序
(一)借出程序:
 1.集体户教职工和在校学生要使用户口时,持本人的工作证、学生证(图书借阅证或校园一卡通)到户籍室(学校行政办公大楼113室)说明借出用途,抵押证件借出本人的户口卡,如需使用户主首页的也请说明。
 2.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持暂缓就业协议书及毕业证或学位证抵押借出。
(二)归还程序:
为规范管理,师生借出本人的户口卡后应尽快办理相关事宜并于7天内归还到户籍室,归还时户籍室将所押的证件退还。
(三)户口卡借出注意问题:
 1、户口卡为公民的有效户籍证明,借出后应妥善保管;严禁借给他人办理与本人无关的事宜或用于从事非法活动。
 2、根据暂缓就业协议书规定,暂缓就业期间的学生,需凭暂缓就业协议书及毕业证或学位证,借出本人的户口卡办理与升学、就业相关的事宜;如需办理各类出国、出境手续或办理与升学、就业无关的事宜,须将户口迁回生源地之后再办。
 3、没有签定暂缓就业或暂缓期满后仍未将户口迁出的毕业生不予借出户籍卡,如需使用户口,须将户口迁回生原地方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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