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02 10:54:21
1.申请举办活动的单位,必须持盖有相对分管行政领导单位公章的申请证明,方可到保卫武装处校卫队申请活动场地;并写明活动内容、具体时间、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2.凡举办捐款捐助、义卖扶贫性质的活动,除有关院系同意外,还需有校学生部、校团委的同意。
3.申请举办活动的单位,必须按经批...… 查看全文
标签: 场地
注意事项
2014-07-02 10:53:33
8月30日,教信学院送来感谢信,专门表扬我处校卫队队员徐辉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完成任务好。附感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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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感谢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