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1年校内机动车出入证、停车证的通知

重要通知 |2014-07-04 14:59:34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 |评论:0
各位车主:
按照《华南师范大学关于交通秩序管理的暂行规定》,我处定于2011年3月25日起办理新一年的机动车出入证和停车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校内车辆出入证、停车证的时间安排:
2011年3月25日至4月15日办理出入证。2011年4月16日至4月30日办理停车收费业务。旧证2011年4月30日起作废。
二、办理地点:保卫处交防科(第三课室楼东侧小楼二楼)电话:85211119。
三、各类车辆办理换证办法:
1、家住校内的本校教职工的车辆:请车主带2010年停车证、工作证、行驶证、户口本、并续交停车费。
2、家住校内的非本校教职工车辆:请车主带2010年停车证、行驶证、、户口本和房产证、并续交停车费。
3、家住校外的本校教职工的车辆:请车主带工作证、行驶证。
4、驻校内外单位的车辆:带行驶证、单位证明(须加保卫处意见)。
5、在校内租房住的个人车辆,需带行驶证、租房合同,保卫处加上意见方可办理。
6、接送附小附幼学生的车辆:请车主带2010年出入证、行驶证、学生卡或学校证明办理。
7、证件不全,不予办理。                               
保 卫 处
2011-3-22

标签:出入证 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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